沃保网

首页 > 保险指南 > 年金保险领取方式,年金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年金保险领取方式,年金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2018-05-28 分享到:

年金保险虽然通常是按年领取保险金,但是在投保时也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来选择其他的领取方式,一般来说,有定额、定时和一次性趸领三种领取方式。下面为大家推荐《年金保险领取方式,年金保险的分类有哪些》,欢迎阅读。

年金保险领取方式,年金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年金保险领取方式,年金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年金保险的分类

通常来说,年金险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按目的分类

(1)个人养老金保险。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娶妻金额较大者。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一般说来,保险公司对个人养老金保险可能会有如下承诺:

①被保险人从约定养老年龄(比如55周岁或者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可按月领也可按年领,或一次性领取。对于按年领或按月领者,养老金保证一定年限(比如10年)给付,如果在这一年限内死亡,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至年限期满。

②如果养老金领取一定年限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按一定比例递增的养老金,一直给付,直至死亡。

③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病死亡,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现金价值给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

(2)子女教育年金保险。子女教育金保险属于定期年金保险。父母作为投保人,在子女幼小时,为其投保子女教育金保险,等子女满18岁开始,从保险公司领取教育金作为读大学的费用,直至大学毕业。

按交费方式分类

(1)趸交即期年金。投保人一次性地交清全部保险费,然后从约定的年金给付开始日起,受领人按期领取年金。

(2)分期交费即期年金。在保险金给付开始日之前分期交纳保险费,交完保费后此年或次月起受领人按期领取年金。

(3)分期交费递延年金。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后且被保险人到达一定年龄或经过一定时期后,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条件下开始给付年金的年金保险。

按被保险人不同分类

(1)个人年金又称为单生年金,被保险人为独立的个人,是以个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

(2)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在约定的给付开始日,至少有一个生存即给付年金,直至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为止的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又分为:

①联合生存者年金。只要其中一个被保险人死亡,就停止给付年金或者将随之减少一定的比例。

②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是指同一保单中的两人或两人以上,只要还有一人生存就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全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停止。此种年金的投保人多为夫妻。它非常适用于一对夫妇和有一个永久残疾子女的家庭购买。由于以上特点,这一保险产品比起相同年龄和金额的单人年金需要缴付更多保险费。

按给付期限不同分类

(1)定期年金。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有约定的保险年金给付期限的年金。一种定期年金是确定年金,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无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保险人的年金给付直至保险年金给付期限结束。一种是定期生存年金,在约定给付期限内,只要被保险人生存就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

(2)终身年金。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终止给付保险年金的时间。也就是,只要被保险人生存,被保险人将一直领取年金。对于长寿的被保险人,该险种最为有利,但一旦被保险人死亡,给付即终止。

(3)最低保证年金。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过早死亡而丧失领取年金的权利而产生的具有防范意义的年金。它具有两种给付方式:一种是按给付年度数来保证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利益,该种最低保证年金形式确定了给付的最低年数,若在规定期内被保险人死亡,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将继续领取年金到期限结束;另一种是按给付的回返来保证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的利益,该种最低保证年金形式确定有给付的最少返金额,当被保险人领取的年金总额低于最低保证金额时,保险人以现金方式自动分期退还其差额。第一种方式为确定给付年金,第二种方式为退还年金。

按保险年金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

(1)定额年金。定额年金的保险年金给付额是固定的,不因为市场通货膨胀的存在而变化。因此,定额年金与银行储蓄性质相类似。

(2)变额年金。变额年金属于创新型寿险产品,通常变额年金也具有投资分立账户,变额年金的保险年金给付额,随投资分立账户的资产收益变化而不同。

年金保险的分类

通常来说,年金险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按目的分类

(1)个人养老金保险。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娶妻金额较大者。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一般说来,保险公司对个人养老金保险可能会有如下承诺:

①被保险人从约定养老年龄(比如55周岁或者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可按月领也可按年领,或一次性领取。对于按年领或按月领者,养老金保证一定年限(比如10年)给付,如果在这一年限内死亡,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至年限期满。

②如果养老金领取一定年限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按一定比例递增的养老金,一直给付,直至死亡。

③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病死亡,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现金价值给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

(2)子女教育年金保险。子女教育金保险属于定期年金保险。父母作为投保人,在子女幼小时,为其投保子女教育金保险,等子女满18岁开始,从保险公司领取教育金作为读大学的费用,直至大学毕业。

年金该如何领取?

年金保险虽然通常是按年领取保险金,但是在投保时也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来选择其他的领取方式,一般来说,有定额、定时和一次性趸领三种领取方式。趸领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额领取的方式则是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被保险人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定时则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间,根据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额度。

年金的三种领取方式,可以自主进行选择,但也要考虑到实际的需求,比如是侧重养老,那选择定额或者定时的领取方式比较好。

但我们在实际领取保险金时,可能会遇到刚开始领取便身故的情形,而年金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保险金的给付条件的,这种情况对被保险人来说是有些不公平的,所以,一般不少年金保险都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未到领取年限就身故可将剩余未领取金额给予指定受益人,在投保时应注意这一点。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

若有不妥,请告知,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在线咨询如有问题,请给我留言,我尽快答复您!

如需及时答复,请联系我:

朱竞超

内蒙古 赤峰  平安保险

网站客服热线: 0592-3662001 (周一至周六 8:40-18:00)

加我微信,了解更多!

Copyright © 2008-2024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003619号 平安保险 网站管理

343941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

马上
提交

扫一扫微信留言

343941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